- 信息来源: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01-0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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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委公开相关目录,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委法规文件、发展规划、有关工作总结和计划、工作动态、社会诚信、价格发布等情况,加大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6条。主要涉及内容为:机构有关情况,如领导分工、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责;行政执法主要依据、行为;工作计划、规划、政策解读;发改具体业务,如价格发布、社会诚信、重大项目全流程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自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就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网络、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保证依法依规办理,事事有回应。全年收到各类公开申请10件,按时办结1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全年两次在全系统的业务培训班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参培达6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较去年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着部分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类型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共平台信息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公开过程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政策理论学习,并积极组织全委员工参与政务公开信息专题培训,在培训中强化依法公开责任意识,增强我委人员政务信息规范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拓展形式,深化内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我委信息公开的展现形式和内容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在我委现有政务公开体量上,保质保量、稳中求进,继续抓好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解读,加强重点领域尤其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监督,公平透明。采用内外监督双结合的形式。对外,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渠道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内,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及时有效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