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1-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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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兴化市政府网站(www.xinghua.gov.cn)下载。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我委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努力规范和完善以下政务公开内容:2022年市卫健委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总结、部门预决算、卫生健康信息(包括每季度居民饮水水质监测结果、预防接种、母婴健康、奖特扶制度等信息)共216条。其中:部门动态6条;部门公告194条;重点领域教育医疗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2条,包括工作要点、总结、大事记。本委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我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的程度不够。二是部分公开的内容重点不突出、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滞后。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各类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标准化指引的要求,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切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注重公开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档案资料。对公开的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并有专人记录、存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