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1-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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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局公开相关目录,对2022年的财政类政府信息逐条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条,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类财政信息60条以上。主要涉及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财政业务开展情况。财政工作计划、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市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情况。二是其他需要公开事项,如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项目、各类涉农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农桥维修项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要求,我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网络、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我局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办理,事事有回应。全年收到各类公开申请9件,按时办结9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全年多次在全系统的业务培训班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参培达10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4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严格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