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1-1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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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3-832900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抓业务强基础、抓管理促规范,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实现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3.其他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不及时。由于工作人员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过程中未及时跟进,导致部分公开信息过时或不完整。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方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缺乏多样化的形式和渠道,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的力度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广,影响力有限;三是缺乏专业的政务公开人才,技术服务能力不够。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以先进为标杆,向优秀看齐,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与群众需要相对应。
二是积极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加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医疗保障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