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10 09:39 浏览次数: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3-832900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抓业务强基础、抓管理促规范,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实现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不及时。由于工作人员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过程中未及时跟进,导致部分公开信息过时或不完整。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方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缺乏多样化的形式和渠道,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的力度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广,影响力有限;三是缺乏专业的政务公开人才,技术服务能力不够。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以先进为标杆,向优秀看齐,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与群众需要相对应。

二是积极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加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医疗保障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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