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4-01-1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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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兴化市八里铺路1号,电话:83232791,传真:83243045)。
2023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动态12条通过6条,发布部门公告17篇,政策文件17篇,重点领域食品药品文件13篇。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度结转1件,2023年共办结8件,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的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梳理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调整办事指南等动态信息,方便群众在线咨询。2023年度,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2389例,其中,外资登记26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363例,行政处罚657例、行政强制106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兴化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开设市长信箱、服务大厅、互动栏目等专栏,接受群众监督,提供年报指南及填报入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外资登记2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3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7 | ||
行政强制 | 1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1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目前公开信息较为单一,分局及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初稿编写数量较少;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积极探索。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时效性、全面性和主动性。一是及时调整人员,明确职责。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质量。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查情况,特种设备情况,产品质量,名牌产品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