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1-18 11:22 浏览次数:

兴化市司法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兴化市司法局 202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化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兴化市九顷路9号,电话:83217906,传真:83217976)。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数据分 析、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业务科室工作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 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0 件。

(四)咨询、投诉情况:本局 2023年受理兴化市书记信箱 0 件, 兴化市长信箱1件,依申请公开0件;12345热线48件,办结率均达 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人员配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五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各乡镇、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各乡镇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相对滞后等。下一步,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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