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海南镇 发布日期:2024-01-17 09:2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特向社会公布兴化市海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健全组织,强化保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提供政治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及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村级机构,完善公开网络。各村由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当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围绕中心,丰富内容。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所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均作为公开的内容。 二是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内容。三是公开与廉政建设相关的突出性问题。重点对涉及人、财、物等核心内容的事项进行公开,对专项资金的配套、使用实行有效制衡和有效监督。  

(三)创新载体,畅通渠道。一是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栏传统优势。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固定栏内容,保证了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实用性。二是坚持利用宣传刊物发布公开信息。同步利用微信公众号、网格工作群等新媒介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三是将政务公开栏向党务公开栏拓展。把群众关心的党务工作情况向群众做一个公开,并将公开内容拓展到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内容上,增强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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