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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1-2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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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医保民生保障核心职能,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动公开聚焦参保扩面、待遇调整、基金监管等医保重点领域,优化公开目录与渠道,精准推送政策信息与解读材料;依申请公开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回应群众个性化信息需求;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与源头认定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安全可控;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持续提质,创新传播形式提升信息宣传效果;构建分级负责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常态化自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始终紧扣民生需求、聚焦政策落地,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规范的政务环境。

围绕医保领域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5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14条。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发布参保登记、医疗救助等各类政策解答。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1次,及时发布政策解读20余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精准全面,部分领域信息覆盖不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办公室人员严重短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滞后现象;三是相关责任科室人员主动报送信息意识淡薄。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工作人员主动公开自觉性;二是细化公开清单,明确各领域公开范围与标准;三是健全时限管理机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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