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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6-01-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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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化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兴化市政府网站 (www.xinghua.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核心原则,紧扣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着力构建全方位、多维度、高效率的政务公开体系,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聚焦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以市政府官方网站为第一公开渠道,新闻媒体报道为辅助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条,通过“兴化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8条,主要涵盖政策法规解读、行业动态、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等关键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政风热线活动,回应社会各界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处置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热线、市长信箱和网络舆情等事项1878件,为群众答疑解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建立“接收登记—分流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反馈”闭环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区分不同情形依法作出答复,确保申请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2025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重点核查拟公开信息中的错敏字词、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层层把关防范风险。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及时更新失效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604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493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42项,已全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2025年度,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291例、行政处罚455例、行政强制27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要求,优化更新市政务公开网交通运输局专栏,规范设置机关简介、工作规划、行业动态、政策法规、法治建设、民生问答等核心栏目,实现数据同源、内容同步更新。强化新媒体平台运营,提升“兴化交通”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打造“指尖政务”服务阵地。线下依托汽车站、政务服务窗口、局机关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发布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便民信息,拓展线下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可及性。利用好96196、12328交通服务专线、12345政风热线等民生服务平台,对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强化平台监管,采用“人巡+技防”相结合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栏目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错敏信息等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5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如重大项目进展、民生实事落实等信息公开不够细化,细分业务领域信息覆盖不够全面;

2.供需匹配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够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3.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监管、便民服务举措等领域,细化公开目录,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延伸,确保公开内容更贴合群众需求;

2.优化政民互动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网络留言等反馈渠道,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供需匹配度;

3.强化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实操能力,明确公开标准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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