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6-01-2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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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化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主责主业和群众关切事项,持续优化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务公开从“被动回应”向“主动引导”、“信息提供”向“服务赋能”转变,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公开基础。坚持“党委领导、分管领导统筹、局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协同”,落实专班专人具体负责,结合公安实际,优化完善涵盖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内容审核、统一发布等环节的全流程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强化对涉及执法办案、重大警情、敏感事件等信息的审慎甄别,防止不当公开引发风险。全年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有序推送各类警务信息,保障公众能便捷获取权威、有效的公安资讯。
(二)聚焦民生关切,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群众诉求响应机制,深化公安110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同联动,建立“接诉即办、分类流转、限时反馈”闭环流程,全年共办理12345热线工单6341件,书记、市长信箱64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9%。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做强“警快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市28家派出所均建成综合服务窗口,72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做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迭代升级网办中心,公安事项网办率同比提升92%。
(三)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警民互动。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力,打造立体化信息公开矩阵。线上,依托“平安兴化”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图文、短视频等内容365条,粉丝总量破60万,全网阅读总量超1.2亿人次,65篇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转载刊发,兴化公安工作相关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获《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线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治安巡查宣防”“防盗反诈家家到”等主题宣传活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进校园宣传活动被新华社、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集中聚焦,持续扩大警务公开受众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66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29594 | ||
行政强制 | 574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8.8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2 | 12 | ||||||
2.重复申请 | 3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41 | 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5 | 0 | 2 | 0 | 7 | 4 | 0 | 0 | 0 | 4 | 2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全年工作,尽管在部分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方面,工作的系统性有待加强。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尚未制定年度政务公开总体计划,未能明确各阶段主动公开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回应缺乏前瞻谋划和时序安排,信息发布存在碎片化、临时性、被动响应等问题;另一方面,工作的专业性仍需提升。受人事调整、岗位变动等因素影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政策解读、依申请办理、数据发布等核心环节掌握不够,岗位培训机制不健全,“传帮带”落实不到位,导致新进人员适应周期长、履职效能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兴化市公安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系统谋划。研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聚焦群众关切和公安主责主业,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协同性。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制和过程可追溯机制。针对涉及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重要信息,建立“绿色通道”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新警培训和岗位练兵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和实操演练,落实“传帮带”机制,明确专人带教,缩短适应周期,提升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核心能力。
下一步,兴化市公安局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更高标准推动公安政务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信任感和安全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