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基层中医阁服务能力确认达到“建设标准”的通知
  • 信息来源:兴化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5-01-0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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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泰州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中医阁)建设标准及评价细则(试行)(泰卫中医〔2019〕4号 )》、《兴化市基层中医阁等级建设2022年-202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委于11月份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单位申报的自评服务能力达到“建设标准”的基层中医阁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评价,并将评定情况报泰州市卫健委进行备案。现将我市服务能力达到“建设标准”的基层中医阁予以确认公布。

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兴化市服务能力达到基层中医阁“建设标准”的单位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7日

附件

                      2024年兴化市服务能力达到基层中医阁建设标准的单位

序号

机构名称

合计

15家村卫生室

1

兴化市戴窑中心卫生院

青凤村卫生室

2

兴化市大邹中心卫生院

吴家村卫生室

新庄村卫生室

3

兴化市周庄镇中心卫生院

官庄村卫生室

西坂仑村卫生室

4

兴化市陶庄镇卫生院

王寺村卫生室

潘祥汊村卫生室

季平村卫生室

5

兴化市林湖乡卫生院

魏庄村卫生室

强胜村卫生室

6

兴化市千垛镇西郊卫生院

姜戴村卫生室

7

兴化市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下圩分院

朝阳村卫生室

双建村卫生室

8

兴化市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老圩分院

文好村卫生室

9

兴化市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双凤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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