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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数据局听证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11-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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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德鑫贸易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通报,发现你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尚存在应缴纳税款未缴纳,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经调查,本机关拟决定撤销你单位2022年11月22日的注销登记。依照《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注:在公告期间,与上述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也可到本机关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 系 人:倪凤友、丁伟

联系电话:0523-83388201

联系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

兴化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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