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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批准!兴化1处!
- 信息来源:兴化发布
- 发布日期:2025-07-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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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经各地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组织评审
省政府日前批准同意
官窑山遗址等74处不可移动文物
为第九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
兴化有1处入选
全部名单如下
让我们一起走近
兴化新晋“省保”文物
草堰港遗址
草堰港遗址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特殊的湿地饱水埋藏环境保存了大量的有机质遗存,考古发现有灰坑、房址、水井、栅栏、木构等遗迹,出土陶、骨、石、木、玉、蚌等不同材质各类文物数千件,以及大量的有机质遗存和动植物标本。遗址年代上限距今7200年前后,填补了区域考古空白,对研究江淮东部地区史前文化与社会发展,以及自然环境变迁与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