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化籍船舶在外地营运,怎样申请营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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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为各航运企业提供船舶检验服务,缩短待检时间,提高检验效率,便民利民,在江浙沪皖营运的兴化籍船舶可申请检验方式如下: 1、航行于长江泰州至南通段及沿江县市区普通干、散货船年度检验、临时检验集中于每月10号至24号,向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申请; 2、江浙沪皖范围内试点通检互认,符合条件的船舶可就近选择区域内地方船检机构申请年度检验或临时检验;江苏省船籍港船舶,可在省内任一地方船检机构申请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及相关临时检验,检验结果全省通认,兴化市交通运输局船检船务中队可提供联系、协调等必要的支持; 3、如未能以以上两种方式检验的,由航运企业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在有效期前后3个月,向兴化市交通运输局船检船务中队申请,准确提供待检时间、地点;船检船务中队根据船舶检验申请情况统筹安排检验资源,每月第1、2、3周的工作日前2日,组织检验小组前往上海浦东、无锡宜兴、浙江嘉兴等3个固定工作站实施定点检验并沿途指定码头就近检验船舶。如遇异常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检验时间的,将提前通知申请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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