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临时救助申报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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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人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口,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具有本市户籍人口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答:申请材料: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实提供下列材料。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履行相应委托手续)。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民政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 答:办理流程:个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同时居住地的村(居)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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