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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5-06 08:37 浏览次数:

兴化市人民法院

兴化法院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审判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我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562件,结案554件,结案率98.6%,调撤率50.4%。 

二、案件基本特点 1.行业分布具有地方特色。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具有当地特色的不锈钢行业、食品行业、餐饮业、建设工程领域。 2.诉请类型逐步增多。从单独的诉请支付劳动报酬发展为综合诉请,包括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年休假高温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3.调解方式结案发挥重要作用。近两年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调解率和调解撤诉率达到50%。 

三、基本措施及亮点工作

1.设立专门的审判团队、人民调解员。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个案特征明显、法律关系复杂、政策性较强等特点,设立了专业审判团队,以提高审判质效。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以提高调解效能。

2.送法进企业助力合规用工。为辖区多家企业开展“企业用工风险提示”专题讲座,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法律指引,助力企业合规用工,预防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发生。 3.成立巡回法庭助力职工维权。在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兴化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通过巡回审理进行以案说法、化解纠纷。 

记者答问: 

1、通过刚才的案例,我们了解到人民法院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稳定用工环境方面承担了重要责任。请问兴化法院是如何推动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以及源头治理的?谢谢! 

近两年来,兴化法院在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实质化解以及源头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企业用工风险提示,促进企业纠纷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兴化各类劳动纠纷数量逐年增长,劳动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压力增大,2023年,兴化法院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2件,同比增加19%。为此,我们法院通过送法进企业,“法院+工会”、“法院+政府”联合宣讲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为全市300余家企业开展了企业用工风险提示普法讲座,通过法官和企业人事互动交流等形式,发现企业用工风险隐患,对症下药开出良方,促进企业合规用工、预防纠纷,积极助力企业打造无讼厂区。

二是强化多元化解,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在前。建立法院、工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矛盾调处中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劳动争议纠纷矛盾存在的问题及防治化解方案,汇聚各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在前、化解在先。选聘金牌调解员,对进入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实行一站式调解。2023年,通过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纠纷达40余件。开展巡回审理,邀请企业、职工代表旁听庭审,加强巡回审理的普法效果。

三是加强裁审衔接,充分发挥仲裁前置作用效果。我们加强了与仲裁的日常沟通,明确受理和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仲裁效率。派驻调解员定期前往仲裁院进行调解,帮助化解劳动争议。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纠纷854件,其中立案522件、案外调解332件,大大减少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入法院。2024年1-4月,我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85件,同比下降12件。 

四、建设专业团队,提高劳动争议纠纷审判质效。我院劳动争议纠纷由民一庭集中办理,并组建了两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专业审判团队。2023年,我院审结劳动争议纠纷282件,调撤率51.4%,上诉案件发改仅4件,发改率仅1.41%,审判质量提高了,裁判标准统一了,为处理同类纠纷提供可供参考的案例。 通过上述措施,兴化法院不仅在化解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上做出了积极努力。这些措施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2、典型案例发布后,可以通过哪些形式传递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加大普法宣传方面,有没有其他举措?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发布后,我们可以通过普法讲座、巡回审理和案例汇编等形式传递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加大普法宣传方面,除了上述形式外,还有以下举措:

一、媒体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在线新闻网站,发布案例信息,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这些典型案例。 

二、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布:如通过兴化法院微信公众号、兴法“护企宝”等平台,发布劳动争议案例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率和传播效率。 

三、举办企业讲座和研讨会:举办面向企业和劳动者的专题讲座和研讨会,由法官对案例进行解读,提供法律咨询。 

四、企业内部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内部培训,将典型案例作为教育资源,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应对劳动争议的能力。 综上所述,通过多种形式传递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普法宣传,有助于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素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仲裁和诉讼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贵院是如何积极探索裁审衔接工作的! 

我院积极探索裁审衔接工作,主要通过构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体系,召开裁审工作衔接座谈会,以及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方式来实现。 

首先,我院在2023年牵头制订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促进调裁审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仲裁机构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双方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能够有效对接;二是统一仲裁和诉讼的法律适用标准,减少因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三是规范程序衔接,提高争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我院定期召开裁审工作衔接座谈会,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共同探讨如何实现仲裁与诉讼的良性互动,并就建立健全沟通机制、信息通报制度、联动化解机制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最后,为了打破裁审衔接中存在的“信息壁垒”,我院将根据省院与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信息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录入与应用,以确保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为畅通裁审沟通渠道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我院在探索裁审衔接工作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旨在提升劳动争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这些措施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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