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索引号 15/2020-04643 分类
发布机构 兴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30
文号 时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0-09-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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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精神,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打造“兴舒畅”营商服务品牌,为加快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的奋斗目标,努力创造优质的营商服务环境。

二、出台的依据

今年5月印发的《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制度和措施,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代办帮办等便利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市政府决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兴政发〔2020〕64号)。

三、出台的意义

推行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制,服务拟在我市范围内投资、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全程负责企业从登记注册、核准备案至竣工投产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审批手续以及投产运营后续服务。让项目审批变“走弯路”为“跑直道”,切实减轻企业跑办手续的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项目落地进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行政审批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务实推进。一是建立人员报备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保持项目代办员、帮办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须提前报市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二是健全业务培训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要定期组织项目审批代办员、帮办员培训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切实提高项目代办员、帮办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项目回访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要通过电话联系、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代办、帮办项目进行回访,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项目代办员、帮办员进行综合评议。

3、搭建平台,信息互通。一是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搭建全市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QQ群、微信群等网络互联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动态、反映企业诉求,强化在线业务咨询,确保代办、帮办信息互通实时准确。二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政企间沟通交流,对代办、帮办过程中具体问题及后续事项的申报做好对接,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4、优化作风,提升效率。各项目代办员、帮办员要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代办、帮办事项业务操作流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代企业办事,帮企业解困,竭力为企业提供“店小二”服务,让投资者少走弯路、少费口舌、少过关卡,最大程度帮助企业节省申报时间和审批成本。

5、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管理力度,及时纠偏正纪,确保工作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群众满意。市效能办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市行政审批局要建立考评通报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营商环境指数考核中。

 


相关链接: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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