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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810002/2024-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兴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0-24
文号 时效
关于注销朱庆嵩等35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2-11-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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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永联村11组(原周家2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该组朱庆嵩户未确认应享有承包面积也未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确权登记程序不完整,应该是承包农户与发包方村委会签订合同后,颁发权证;该组周文苏户位于河北承包地块存在权属纠纷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规定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陶庄镇金戈村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因误1组许建新户地块登记到3组许作龙户,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中堡镇大纵湖村16组(原西孤二6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该组按照2015年各农户实际种植耕地现状32户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属于按农户当时实际种植现状的错误确权登记,应予以纠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即: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该证(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对朱庆嵩等35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注销。

链接: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朱庆嵩等35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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