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索引号 | /2025-0000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兴化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
| 文号 | 时效 |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兴化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兴化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兴化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情况说明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5-03-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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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司法局牵头,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2024年“三张清单”2.0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扩容,制定出台《兴化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兴化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兴化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0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转变涉企行政执法理念,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保证执法“尺度”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提升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三张清单”表格式列明具体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条件,具体法律依据和实施主体,厘清适用范围,提供明确指引,增强可操作性,提升全市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调整后,“三张清单”3.0版共731项,其中不予处罚392项、从轻处罚232项、减轻处罚107项,较2.0版增加159项,共涉及21家行政执法部门。
四、解决问题
对不予处罚、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形进行细化和规范,拓宽覆盖面,既有效规范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又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能够持续规范执法行为,避免一刀切式执法,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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