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810002/2025-0000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兴化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9-09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5-09-0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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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守牢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兴化生态环境局牵头修订了《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3年1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推动环境应急预案提质增效;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新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二、修订过程
预案编制于2024年5月中旬启动。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的基础上,于8月下旬完成预案文本初稿。二是组织专家对预案文本初稿进行技术审查,9月下旬完成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形成《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稿于10月下旬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于11月完成意见修改,形成《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式文本;四是预案文本于2025年5月下旬通过兴化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修订内容解读
本预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及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要求。
(一)明确了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设置总指挥和指挥中心成员,指挥中心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专业救援队,并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一)优化了分级响应等级。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根据污染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事件发生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提出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细化完善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明确现场污染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人员救援与安置、应急监测、信息发布等具体措施。以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 点击查看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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