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5/2019-0341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兴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7-02
文号 兴政办发〔2019〕63号 时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19-07-02 17:12
  •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兴化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3

 

 

 

兴化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乡区域供水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保障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建成后健康运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条例》和《宁镇扬泰通区域供水规划》的要求结合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建设运营实际需要,围绕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目标,加快整合全市供水资源,全面提高集中供水能力,实现统一经营管理、同网同质同价的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奋力推动城乡供水由合格水到优质水的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回收水厂。针对全市只有张郭水厂未回收问题,由张郭镇负责,市住建局、国资办、审计局等单位指导配合,对水厂资产进行评估,加快回收谈判。此项任务在20196月底前完成。

2.收回经营权。解决乡镇供水管理模式多元化的问题,由各相关乡镇牵头组织实施,对委托个人经营的供水服务公司经营权全部收回归政府所有。此项任务在20195月底前完成。

3.清产核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市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城投公司组成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供水服务公司的资产进行核算,建立资产明细账目,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此项任务在20197月底前完成。

4.资产划转。由市城投公司牵头,加快制订兴化供水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运营管理方式。市国资办牵头,市住建局、城投公司配合,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理顺清算总账,将资产划转到城投公司下属的兴化供水集团公司。同时,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办、城投公司对供水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估,针对兴化长江引水工程正式运营前的过渡期,测算好资产效益、财政补贴等相关事宜,签订具体经营协议,确保过渡期内兴化供水集团公司账目盈利。此项任务在20198月底前完成。

5.管网改造。由市住建局牵头,水利局、城投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PPP项目公司配合,组织人员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辖的所有村庄逐个进行实地调查,对水平衡测试结果显示漏损率较高的镇村进行实地详查。根据镇村管网调查结果,明确时间表、计划图,形成科学合理的更新改造方案。此项任务在20197月底前完成。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1年半的时间逐步对镇村管网进行改造。同时,提前研究周庄、缸顾、兴东三个备用水源地互联互通事宜,确保有效调配;张郭水厂回收后,加快解决管网配套问题,可以考虑接管至戴南镇,由戴南水厂供应清水。

6.智能化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就管网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水表更新改造进行调研,20195月底前形成调研材料提交市相关会议讨论确定。结合镇村管网改造任务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7.水费清缴。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效能办、财政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对历年来供水累积的欠费进行清缴,尽快结清所有欠费。此项任务在20196月底前完成。市效能办要将乡镇欠费清缴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严格考核各乡镇的欠费清缴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系统推进。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工作推进,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细化任务,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

2.细化目标,明确职责在乡镇水厂以及供水服务公司经营权统一收回后,市住建局要加快理顺市镇两级供水管理关系,科学核算过渡期内产生的水损,健全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解决供水公司的水损问题,确保城乡供水运行管理规范有序,为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健康管理运营奠定基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服务公司的监管,做好人员处置、矛盾化解等工作,时刻注重安全生产不放松,确保供水稳定、供水安全,不能因供水体制改革影响稳定大局。

3.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市效能办会同市住建局制订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城乡供水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开发区日常考核范畴。按照时间节点严格督查,每次督查要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送督查结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对涉及人事、财务及工程建设等敏感性工作要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为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相关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兴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