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2212/2019-0981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18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19-07-1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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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兴化市城乡供水
一体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乡区域供水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保障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建成后健康运营,根据《兴化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兴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回收张郭水厂。由张郭镇负责,市住建局、国资办、审计局等单位指导配合,对张郭水厂资产进行评估,加快回收谈判。
2.收回经营权。由各相关乡镇牵头组织实施,对委托个人经营的供水服务公司经营权全部收回归政府所有。
3.清产核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市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城投公司组成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供水服务公司的资产进行核算,建立资产明细账目,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4.资产划转。由市城投公司牵头,加快制订兴化供水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运营管理方式。市国资办牵头,市住建局、城投公司配合,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理顺清算总账,将资产划转到城投公司下属的兴化供水集团公司。
5.管网改造。由市住建局牵头,水利局、城投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PPP项目公司配合,根据镇村管网调查结果,明确时间表、计划图,形成科学合理的更新改造方案。
6.智能化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结合镇村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同步完成管网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水表更新改造任务。
二、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于6月20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责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来水总公司)。联系人:孙李滋,联系电话:83223859、18061076399,电子邮箱:214428930@qq.com。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月工作计划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政策解读:
兴化加快推进兴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主要任务?
答:1.回收张郭水厂。由张郭镇负责,市住建局、国资办、审计局等单位指导配合,对张郭水厂资产进行评估,加快回收谈判。
2.收回经营权。由各相关乡镇牵头组织实施,对委托个人经营的供水服务公司经营权全部收回归政府所有。
3.清产核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市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城投公司组成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供水服务公司的资产进行核算,建立资产明细账目,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4.资产划转。由市城投公司牵头,加快制订兴化供水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运营管理方式。市国资办牵头,市住建局、城投公司配合,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理顺清算总账,将资产划转到城投公司下属的兴化供水集团公司。
5.管网改造。由市住建局牵头,水利局、城投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PPP项目公司配合,根据镇村管网调查结果,明确时间表、计划图,形成科学合理的更新改造方案。
6.智能化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结合镇村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同步完成管网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水表更新改造任务。
相关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