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示
兴化市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5-02-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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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化市卫健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二是年初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普法工作的督促与考核。

2.组织法治学习,全面推动普法工作进程

年初印发《2024年卫健系统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清单落实普法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要义和内涵,常态化研读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内容。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3.强化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委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同时结合主题活动进行普法特色宣传。开展系列广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2月份开展以“普法惠民护稳定 共创共享现代化”为主题的2024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普法宣传活动,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清单80余份。4月份,开展国家安全日活动,开展以“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的第22个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5月份,开展民法典宣传。6月份,召开行政执法实务暨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会议。12月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4.创新宣传方式,完善普法宣传基础保障

加强普法宣传员的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普法能力和素养。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法治宣传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2024年以来,卫健委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积极推进“一件事”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委积极推进“新生儿出生”“开洗浴场所”“开美容美发店”“开足疗店”等“一件事”改革力度,我委作为牵头部门,通过召开改革推进会,制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流程再造、并联审批、一次集中办理,对涉及卫生健康审批服务的事项不断优化办事体验,极大便利了办事群众。全年共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1810件,“开洗浴场所”5件,“开美容美发店”9件,“开足疗店”6件。

2.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诊所设置审批、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等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对诊所执业登记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开办诊所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就可开办。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作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等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推行电子化审批。通过以上举措,我委今年以来共办理告知承诺类许可125件,优化审批服务类许可71件,审批改为备案类许可29件,为群众办事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企业经营。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委认真梳理完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编制统一完善的办事指南,推进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同时,不断完善江苏政务服务平台中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要素维护,事项认领、维护完成率达100%。2024年卫健委窗口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1458件,所有行政许可办结后均通过 “双公示”网站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持续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通过优化服务方式、拓展办事渠道等方式,我委完成了义诊活动备案、生育登记(一孩/二孩/三孩)两事项“跨省通办”,设立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2024年,“省内通办” 办理生育登记服务2574件;“跨省通办”线上办理生育登记服务595件。

(三)加强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1.优化执法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按照要求及时制定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柔性执法理念,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遵循“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原则,积极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预防企业违法违规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实施免予行政处罚案件2起,免处罚款15万元。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着力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看到风清气正,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注重涉企执法领域的服务与指导,深入研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制定了《兴化市卫健委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积极帮助企业强化守法意识,预防企业违法违规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职业病宣传周活动上,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在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通过视频授课、卫生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授课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卫生执法人员以案例化PPT的模式走进机构、走进企业为广大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24〕,进一步加强了各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劳动者的法治观念。

3.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权利事项;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适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规范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业务信息系统移动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通过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信息系统化,有效固定执法证据、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合议会议,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须经过合议会议讨论并经行政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报委主任办公会通过,确保行政处罚的规范准确和公平公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全系统形成法治建设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真正做到思想重视,制度落实,措施到位。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初制定了全委工作计划。一是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组织领导全委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制定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领导亲自抓法治工作,对全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稳步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执法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强化行政窗口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坚持每周一次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指导和协调工作,主要负责人坚持每月一次开展“局长进窗口服务日”活动。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委主要负责人孙健主任带头学法,带领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精神引领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

(三)依法履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我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执法程序,2024年来信来访共43件,及时登记办理43件。12345来电来信1724个,办结率、及时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行政执法合议制度等“三项制度”建设。实施各类行政处罚35起,其中简易程序16起,一般程序19起,罚没款总金额为43.1 万元。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做到委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单位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推行依法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一系列涉及规范管理的制度及职责。在涉及单位管理、财政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纳入年初的预算范畴。重大资金使用、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邀请聘任的法律顾问把关,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事项开展可行性论证,化解法律风险、预防法律纠纷。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打造普法创新项目有所欠缺;二是“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够深入。主要在系统平台数据互通存在短板,平台操作不够简便,给“一件事”改革推进造成了一定障碍。三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委将继续巩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法治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

一是加强普法创新创优项目的打造。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的创新创优,通过宣传非法行医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更多的大众知法、懂法、敬法、守法。通过普法宣传,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主动关注各类宣传活动,主动接受法律和卫生监督常识方面的教育,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完善“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简化申请流程,让数据多跑路,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平台服务。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与业务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各负其责,切实形成改革合力。同时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拓展和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批与监管的协调机制,审批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推动实现审批信息共享,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基础信息;同时,监管部门及时向审批部门推送与审批有关的监管信息。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需要依法变更、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告知审批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联动。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管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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