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5-02-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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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化市统计局在省、泰州市统计局及兴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监督检查,防范统计造假
1.常态化开展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详细的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范围和频率。2024年共组织开展2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覆盖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对35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有效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
2.加强部门协同。积极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在今年的统计执法检查中,与纪检监察、工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移送处理,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二)探索实施联合惩戒,增强统计威慑力
1.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制定出台统计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明确联合惩戒对象、措施和程序。对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
2.建立规范公开机制。定期收集整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全年共公布典型案例20余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计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统计环境
1.开展诚信企业评选。依据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诚信企业,在统计业务培训、数据核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建立信用档案。为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建立信用档案,记录其统计信用信息,包括统计报表报送情况、数据质量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根据信用档案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2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
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参加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10多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2次,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本局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
1.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目前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有3人,面对日益繁重的统计执法任务,执法人员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2.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
1.宣传方式不够创新。目前的统计普法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咨询活动等传统方式,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难以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2.宣传针对性不够强。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没有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导致普法宣传效果成效不明显。
四、2025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争取在年内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人以上,充实统计执法队伍。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案例分析、组织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1.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提高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传播力。
2.开展精准普法。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例如,对领导干部,重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宣传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和法律责任;对社会公众,重点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三)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数据质量
1.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专业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责任要求,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全过程监控。继续制定详细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方案,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建立数据审核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省、市统计局及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以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四)持续推进统计信用建设
1.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统计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企业信用档案,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