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示
兴化市发改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5-02-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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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发改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发改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按照市级部门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相关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固定学习日、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专题学法活动,有序组织《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企行政检查“十禁止”》等法规文件解读学习,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市级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兴政发〔2024〕2号)《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清单明确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

三、围绕重点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能源管理方面。制定专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较大隐患动态清零机制,采用聘请专家、成员单位联合、上级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督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夏季百日攻坚方案工作安排,对电力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以“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为重点,组织对成员单位、重点乡镇及电力企业进行电力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培训,对供电部门排查出的电力通道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接处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粮食安全方面。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粮食储存、生产安全纳入年度检查计划。联合财政局、农发行开展地方储备粮、成品粮储备开展季度检查;开展调节储备玉米存储企业和定向销售混合饲用粮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国有粮食企业夏季存粮、防汛等两个安全日常检查工作等,全年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粮食储备情况检查23次,检查粮食存储及加工企业117家次。对冬季防火、夏季防汛、粮油熏蒸、夏秋粮收购入库、库存粮食质量检测等重点时节、重点环节增加检查频次,同时将两个安全检查与日常其他监督检查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坚决守住粮食储存质量、粮食流通生产工作安全底线。

三是信用信息方面。出台《2024年兴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全市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在专项资金发放、标杆企业申报、产业项目扶持、评优评先等领域为工信、市监、科技等部门提供信用审查服务30余次,查询企业5796家,查询自然人224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三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四、落实专项整治要求,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据《兴化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市发改委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相关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制定详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觉把实施方案放到日常工作中去思考、去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6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工作环节、重点岗位和人员,全面梳理近两年来涉及发改的信访问题、12345转交的工单等,同时多方面征求执法领域相关的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问题线索,深入排查各相关科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化问题排查整改。市发改委日常行政执法以检查为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一般不予以处罚。经过全面梳理各相关科室在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线索,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记录不完整、签字不规范等问题。2、行政执法检查往往停留在督促整改的层面,极少采取更为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可能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现象,‌从而影响执法的效率和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五、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充分利用晨会、固定学习日、每周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引导执法人员注重把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将依法行政、法治营商环境创建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同日常市场价格监测、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项目督查、营商环境督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和企业增强知法守法遵法意识,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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