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6-01-28 09:25
- 浏览次数:
202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泰州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然资源部 “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核心导向,推动普法教育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源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统筹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权重及核心评价指标,实现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履职规范化管理,将学法用法、依法决策等情况纳入日常管理与年度考评,强化刚性约束。通过强化过程管控、健全闭环机制,构建 “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末考评” 全周期推进模式,推动全系统形成 “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 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普法教育,厚植法治氛围。坚持 “内外并举、分层分类” 普法思路,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各类业务培训强化法治内容渗透,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依托 “4.22 地球日”“6.25 土地日”“12.4 国家宪法日” 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法规。局主要负责人走进 “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产权登记等热点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实际的“三项制度”体系,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基本定位,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有效法治保障。2025年度,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6份。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对拟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司法局备案审查等流程,保障文件合法性、准确性、适用性。同步开展已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与管理实践不相适应的及时调整修订或废止,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2025年度,报司法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3份。
三是优化涉企执法管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9号)要求,认真梳理调整本单位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3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8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5项)。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提高柔性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制定“扫码入企”检查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五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根据《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兴依法办[2025]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101人)、符合申请行政执法证条件拟新增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3人)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及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
三、聚焦履职实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应复应诉,提高争议化解质量。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将其作为检验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手段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 “科室联动+法律顾问支撑” 的行政争议专题研讨机制,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及局法律顾问共同分析研判,精准处理争议焦点,有效化解行政矛盾。充分认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2025年度,办结25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深化两法衔接,增强执法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在查处重大、复杂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法案件时,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或开展重大执法活动时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案件情况,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有效破解执法难题,提升了执法效能和震慑力。2025年度,向司法局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件。
三是抓实信访维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完善 “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跟踪督办” 的自然资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做好重大群体性信访稳控工作,努力做到 “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2025年度,共受理各类咨询诉求反映1246件,其中部信访系统转交48件,省厅信箱转交21件,省阳光信访系统49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交各类群众诉求872件,直接接待群众来访91批114人次,有效来电98件,书记市长信箱38件,你拍我办29件。目前大多办结,未有超期逾期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2025年我局的法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领导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来年我局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便民利民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研究、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保障不动产登记 “不见面” 服务提质增效。严格秉持 “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 的工作理念,在现有服务基础上推动服务外延再拓展、服务质量再提升,持续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丰富服务渠道,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创新监管模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土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随机抽查和综合评估,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遵循 “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公开” 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依法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聚焦争议化解,强化依法行政效能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应复应诉流程。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规定,积极主动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流程。按照 “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 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复应诉工作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应复应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落实追责制度,压降行政败诉比例。认真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法行政、工作失职等导致行政败诉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应复应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推动行政负责人 “应出庭尽出庭、既出庭又出声”,全面提高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着力压降行政败诉率。
防范法律风险,做好公益诉讼应对。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益诉讼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部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应对工作,主动排查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减少公益诉讼风险。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化普法实践,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牢牢把握 “八五” 普法工作主线,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坚持抓谋划、抓重点、抓精准、抓联动、抓创新,充分激发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和载体,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联动普法,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强化队伍培育,筑牢法治人才支撑。深入推进基层一线法治力量建设,加快提升法制工作队伍的业务工作水平和综合素养,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各类法治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