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1-0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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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深入执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全市法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细化目标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领、科室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2025年,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专题学法2次,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培训2场,安排多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素养能力提升班和法治大讲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通过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二)规范行政决策,提升行政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医保政策调整、基金管理等重大事项,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医保政策、执法信息等100余条,发布政策解读20余期,回应群众咨询1000余次。
(三)落实“三张清单”,推进“扫码入企”
调整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具体情形。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三张清单”进行专题学习,倡导审慎柔性执法。同时向医保领域相关企业送达清单,进行政策业务培训,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兴化市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计划、检查标准等内容,从而避免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
(四)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实施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职工退休“省心联办”、生育津贴“直接到人”等重点事项,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市26个乡镇(街道)“15分钟医保服务圈”进一步提质增效,全年累计办理医保事项2万余件,达全市办件量的40%多,521个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站均实现了规定服务事项常态化运行,有效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联网结算已拓展至全国所有省份,覆盖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三大板块,形成“三位一体”的结算格局。
(五)开展专项整治,守护群众“救命钱”
我局将基金安全作为医保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构筑基金监管坚固防线。围绕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小病住院监控、门诊统筹定点、困难群体住院监测,以及意外伤害和死亡后违规报销、生育津贴和超量开药疑点核查。期间,暂停定点机构医保结算294家次,解除医保协议22家,累计查处并挽回基金损失11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行行、行刑、行纪衔接机制,行政立案查处参保人(含其他个人)涉嫌欺诈骗保案9件,罚款18.57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1条,向公安部门移送疑似欺诈骗保和倒卖回流药线索5条,向卫健和市监部门移送医院药师“挂证”疑似问题线索各55条,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医保局工作的核心要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组织召开法治专题会议,针对医保领域的重点法律问题和执法难点进行深入研讨,精准部署法治工作方向。积极主动学习各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参与专业法治培训课程,不断增强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法治知识,定期分享学习心得,营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个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为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领导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医保改革持续深入,DIG/DIP医保支付方式、职工医保统筹、长护险监管等领域也纳入执法范畴,执法点面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的急剧扩大态势。面对庞大的医保市场主体和海量的业务数据,执法力量不足越发明显。
(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医保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不足,忙于日常工作,缺乏系统专业培训,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执法工作需求。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内容不够通俗易懂,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法治文化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宣传手段不够创新、内容载体不够丰富,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部分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
四、2026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系统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法审人员、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开展。
(二)织密基金监管网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智能监控、飞行检查、信用管理等方式,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完善智能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强化部门联动、线索排查、案件移送、社会监督,落实举报奖励,进一步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三)提升医保服务品质。加快“智慧医保”建设,推动医保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扩大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提升激活率和使用率。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促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不断提质增效。
(四)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落实结余留用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式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6年,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守护群众“救命钱”、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