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6-2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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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未来5年内规划建设79个充电场站,其中包括光储充示范站1处,景区站8处,公交专用站10处,企事业驻地站20处,市政环卫、物流、重卡等目的地站8处,公共快充站32处。2021年至2022年期间新建充电桩160根,2023年期间新建充电桩80根,2024年至2025年期间新建充电桩360根,至2025年底累计建设充电桩达到600根。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以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理念,按照“五个统一”的基本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标 准、统一建设、统一平台、统一监管,在兴化建设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新 基建”,未来5年加大充电基础设施“新基建”投资力度,将兴化市打造成为充电网“新基建”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标杆城市。
项目阶段性目标:2023年,计划建设1个公交专用站,6个社会公共快充站,直流充电桩总根数为80根。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1.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可以直接拉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产业复苏,带动兴化的GDP增长;电动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物流车、分时租赁等行业的发展,不仅为市民及游客提供更多的出行便利和选择,也有效的拉动游客的消费,带动兴化地区的第三产业和居民收入的提高。
2.创造就业机会,实现社会稳定。新能源汽车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会强力拉动电动汽车全产业链服务业的发展,电动汽车的产业链生产电动汽车后服务业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兴化地区新能源行业产业链的复苏发展,提供大量就业机会。
3.优化停车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
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主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细化,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理、考核。
(三)评价工作情况
对照设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逐项进行跟踪评价,评判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2021-2025年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工程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目标,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工程事故,综合评分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
1.项目推进与实际资金需求的衔接,增强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预算编制过程中,强化了业财融合,细化项目管理,充分考虑了实体工程量与实际资金需求的关系,从而精准编制年度预算。
2.现场强化内业管理,建立信息跟踪制度,日常管理数据的收集比较齐全,利用施工单位资料,结合项目管理单位的日常考查,可以对项目实施情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施工监理单位按时上报月报,及时收集实际施工进度数据,与计划进度相比较,并进行滚动分析,实现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动态控制。
四、存在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切实落实防治污染和降低噪音的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施工;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施工;有影响沿线老百姓生活的现象不施工。
附件6.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年度自评价情况表(2021-2025年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