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戴窑镇
- 发布日期:2019-11-2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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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政发〔2019〕114号
关于印发《兴化市戴窑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兴化市戴窑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8日
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印发
共印80份
兴化市戴窑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兴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重污染天气等次生和衍生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社区)、各单位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各村(社区)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事件分级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兴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3 组织体系
3.1 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戴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指挥由镇人大主席、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政府办内,办公室主任由镇副镇长担任。
3.2 应急指挥指挥中心及成员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协调处置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统一领导、组织受灾地区恢复与重建。
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执行镇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综合协调镇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镇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市应急办报送有关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镇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办: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突发事件;负责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检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做好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协调安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党政综合办:负责对接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协助中央、省、市媒体的应急新闻报道,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政府办: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做好市场的监管,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供电所:负责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组织做好灾区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及生产安全用电,及时报告受灾影响和恢复情况。
派出所:负责监控治安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
民政办:负责收集灾情信息,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和接受救灾捐赠。
财政所: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并做好地质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及应急工作。
村建站:负责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检查建筑施工场所,督促施工单位在气象灾害影响期间停止室外建筑工程施工,妥善安置建筑员工;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工地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水务站:负责掌握防汛抗旱工作动态,组织实施江河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开展水旱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加强镇内水利防洪工程的管理,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作物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指导各村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分析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宣传科:负责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气象信息,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安监办:负责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民兵应急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广电站、电信分局、移动公司:负责组织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各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卫生院:负责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各村:负责制订本村气象灾害应急分预案;落实镇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各方力量先期处置气象灾害,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对超出村处置能力的气象灾害,及时提请镇指挥中心予以支持。
4 监测预警
4.1预警接收传播队伍
镇建立气象协理员、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和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职责要求见附件2。
镇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年5月30日前对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信息员进行核实更新,并报市气象局备案(样表见附表1、附表2)。
4.2灾害普查
镇及各村、各单位应当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完善本镇气象灾害监测网,做好气象灾情上报工作。
4.3 预警信息传播
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网络负责利用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多种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村、单位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建立快速、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4.4 预警准备
各村、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研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已有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5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镇及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及镇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镇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5.2 响应启动
1.镇人民政府接受市人民政府指令启动应急响应。
2.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及其次生和衍生灾害的程度启动应急响应。
5.3应急处置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及村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处置工作参照《兴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气象灾害联动措施执行。
5.4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镇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 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6 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 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市人民政府宣布终止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6 恢复与重建
6.1 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市级人民政府。
6.2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6.3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1.镇及各村、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2.镇及各村、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镇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协同有关部门,将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纳入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
7.2 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 附则
8.1名词术语
本预案中“台风”含义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五类。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气象灾害分级标准
2.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
3.戴窑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登记表
4.戴窑镇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1
气象灾害事件分级标准
分级 | 标准 | 响应级别 |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 |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市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 Ⅰ级响应 |
重大气象灾害(Ⅱ级) |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 Ⅱ级响应 |
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 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 Ⅲ级响应 |
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 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 Ⅳ级响应 |
注:以上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
1、气象协理员工作职责
1.1接收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信息。
1.2将相关信息及时传播至乡镇(街道)领导及重点防御单位、所辖建制村(社区)的气象信息员。
1.3接受当地气象部门组织的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培训和指导。
1.4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对所辖建制村(社区)信息员及有关人员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宣传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培训。
1.5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情,并协助气象部门对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和鉴定。
1.6按照部署,核实上报乡镇(街道)领导及重点防御单位、所辖建制村(社区)气象信息员基础信息。
1.7收集当地气象服务需求及合理化建议,反馈气象服务效果。
1.8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时应及时报当地气象主管部门。
1.9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气象工作。
2、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
2.1接收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乡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并向相关信息及时传播至村(居)领导。
2.2通过多种手段向责任区的社会工作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并提出防范建议,努力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3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技能培训,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宣传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培训。
2.4按照部署,核实上报建制村(社区)负责人、重点防御单位责任人、村民小组(或网格管理员)、弱势群体的基础信息,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2.5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情,并协助气象部门对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和鉴定。
2.6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气象工作。
附件3:
戴窑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登记表
姓名 | 所在科室 (单位) | 行政职务 | 手机号码 |
袁 宁 | 民政办 | 民政助理 | 15952606241 |
陆美富 | 安监办 | 主任 | 15952643122 |
万年所 | 财政所 | 所长 | 13852870999 |
丁小兵 | 环保办 | 环保助理 | 15952644939 |
董永康 | 政府办 | 政府办主任 | 13401218333 |
钱宝坤 | 国土所 | 所长 | 13852418106 |
王友存 | 农经站 | 站长 | 18262588998 |
袁兆华 | 村建站 | 站长 | 13815902088 |
纪凤山 | 供电所 | 所长 | 13625198669 |
赵书荣 | 派出所 | 所长 | 13852898661 |
鲁冰银 | 农机站、农技站 | 负责人 | 13961076587 |
邹文彬 | 多服水产站 | 负责人 | 15996044988 |
陈 义 | 水务站 | 站长 | 15861067088 |
陈明华 | 城管中队 | 队长 | 13912091706 |
高松田 | 卫生院 | 院长 | 13337783719 |
朱红佩 | 供销社 | 主任 | 18952681641 |
附件4:
戴窑镇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登记表
村(社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气 象 协理员 | 刘晓琴 | 女 | 副镇长 组织委员 | 13601479309 | |
气 象 信 息 员 | 韩窑 | 韩业青 | 男 | 书记 | 15896043718 |
元友 | 袁 辰 | 男 | 书记 | 15896402069 | |
荣进 | 李长虹 | 男 | 书记 | 15312372229 | |
窑东 | 王桂才 | 男 | 书记 | 13405544280 | |
窑南 | 周祥国 | 男 | 书记 | 18136219888 | |
恒和 | 孙国元 | 男 | 书记 | 13812472799 | |
古牛 | 李卫俊 | 男 | 书记 | 14762388000 | |
三合 | 陈天干 | 男 | 书记 | 13951153433 | |
新唐元 | 陆 凯 | 男 | 书记 | 13625195522 | |
新竹元 | 钱福友 | 男 | 书记 | 13951146456 | |
乾园 | 陈桂华 | 男 | 书记 | 15052368660 | |
新花园 | 吴银和 | 男 | 书记 | 13901423856 | |
联葛 | 金俊银 | 男 | 书记 | 13961062573 | |
灯塔 | 朱正广 | 男 | 书记 | 13812385177 | |
青凤 | 袁汝平 | 男 | 书记 | 18252623999 |
戴窑镇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登记表
气 象 信 息 员 | 村(社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码 |
东三 | 费书建 | 男 | 书记 | 13852894068 | |
向阳庄 | 苏干根 | 男 | 书记 | 17768734699 | |
舍王 | 施康乐 | 男 | 书记 | 13912092799 | |
洪亮 | 刘勤丰 | 男 | 书记 | 13914510299 | |
永杰 | 顾兆言 | 男 | 书记 | 18952648039 | |
刘丰 | 徐玉付 | 男 | 书记 | 13701426840 | |
杨林 | 郑增才 | 男 | 书记 | 13961031438 | |
胜合 | 苏加喜 | 男 | 书记 | 13775754589 | |
果园 | 朱志荣 | 男 | 书记 | 13812479166 | |
袁夏 | 刘华东 | 男 | 书记 | 13901424920 | |
锯家 | 唐苏存 | 男 | 书记 | 13815900835 | |
焦勇 | 张海波 | 男 | 书记 | 13815910509 | |
北李庄 | 蒋春宏 | 男 | 书记 | 15189950140 | |
白港 | 刘骏威 | 男 | 书记 | 18151794461 | |
叶堡 | 曹春阳 | 男 | 书记 | 15952663391 | |
兴野 | 潘宏剑 | 男 | 书记 | 15952680987 | |
唐林 | 张银峰 | 男 | 书记 | 1385289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