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
关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12-2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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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3388188 联系人:邹为斌
传真:0523-83388188 Email:TZ15952661618@163.com
通讯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市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84号综合窗口)
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江苏泰丽雅不锈钢精线有限公司不锈钢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12/22 | ||
2 | 关于对泰州市鹏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12/22 | ||
3 | 关于对江苏海宇机械有限公司万向节内、外球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12/22 | ||
4 | 关于对江苏林特尔木业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12/22 | ||
5 | 关于对泰州市玮暄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12/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