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
关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2-2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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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5年2月28日我局对6个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3388188 联系人:邹为斌
传真:0523-83388188 Email:TZ15952661618@163.com
通讯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84号综合窗口)
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兴化市荣成特钢制品厂 不锈钢精密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
2 | 关于对兴化市亚鹏不锈钢制品厂精密铸件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
3 | 关于对泰州顶淳食品有限公司固态、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
4 | 关于对兴化市双杰铸造有限公司精密铸件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
5 | 关于对江苏奥力建筑五金有限公司精密铸造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
6 | 关于对泰州市大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锈钢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2/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