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
关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3-3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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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6年3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3月31日-4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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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泰州鑫铸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阀门配件加工生产线(不含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泰环审(兴化)[2026〕043号 | 2026/3/31 |
2 | 关于对兴化市永胜精密铸造厂精密浇铸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3/31 | |
3 | 关于对江苏宏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高纯净高温合金(有色合金)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泰环审(兴化)[2026〕045号 | 2026/3/31 |
4 | 关于对江苏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雨水收集与利用塑料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3/3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