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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20元
  • 信息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12-2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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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工作要求,使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23年12月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标准为每人每月263元。日前,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补发工作已到位,共惠及我市36.05万名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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