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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三项机制”,激活职工创新创效“新引擎”
  • 信息来源:兴化市总工会
  • 发布日期:2024-09-0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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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总工会通过落实“三项机制”,有效激发职工创新创效活力。

一是“积分”机制,让职工“名利兼收”。健全完善《兴化市产业工人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评价积分奖励办法(试行)》,对两年有效期内积分达标准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优先作为“兴化劳模”和“兴化市五一创新能手”等称号评定对象,让职工真正通过创新创造实现“名利兼收”。

二是“协商”机制,让职工“劳不忧薪”。通过举办全市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暨集体协商工作观摩推进活动,打造具有兴化特色的兴化市精密铸(锻)造行业集体协商样板,在全市40家产改试点企业中全面开展职工技术创新集体协商典型示范活动,让职工付出有回报、干事有舞台、成长有通道、地位获提升。

三是“评价”机制,让职工“成为主角”。创新出台《关于全市产改重点企业工会主席“星级”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职工创新成果数、职工创新成果转化率等指标,作为所属企业工会主席“定星”依据,并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奖补,有效调动企业为职工搭建创新舞台,让职工成为创新主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兴化市“三十、五小”职工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数及获奖数均位列本地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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