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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 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信息来源:兴化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6-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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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是防范订立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近日,兴化市司法局对全市截至目前存续有效的镇街政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通过“镇街自查+科室复核”的方式,对镇街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把好脉”,为法治政府建设“开良方”。

一是厘清落实各层级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兴委法办〔2025〕2号),压实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谁签订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村(居)委会签订重要合同应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监督政府合同管理环节。实行严格的政府合同管理备案制度,政府合同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不得签订。部门、镇街、村委会等应在签订政府合同后及时将合同文本等材料向上一级报送备案。通过严控审查流程、履行备案手续等,被动转主动,尽量避免政府合同订立和履行风险。

三是充实配强政府合同管理队伍。目前我市26个镇街均已配备专业法律顾问,并明确由党政办牵头,各单位积极配合,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争议解决等环节,一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建立法治实践实训机制。建立定期培训、案例研讨、实战实训等制度,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队伍专业素养,不断强化政府合同管理人才业务水平,从而打造更加专业化的政府合同管理队伍,切实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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