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公 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6-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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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年度从跨自然年度(上年7月至次年6月)改为自然年度(1月至12月),2024年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特此告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化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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