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拟同意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经营地址的公示(兴化市韵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9-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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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苏文旅规〔2023〕4号)、《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现对拟同意变更经营地址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

机构名称:兴化市韵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原经营地址:兴化市英武中路1号(二层综合房)(海德国际2号地块B楼商铺)

现经营地址:兴化市海德国际7号地块A楼英武中路85号

培训场所面积:280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顾蔚雯

行政负责人:谭飞

培训项目:舞蹈、美术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兴化市乌巾荡风景区南大门西侧

联系电话:0523-83242987

电子邮箱:xhswljsjk@163.com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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