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对2024年11-12月份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的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1-13 15:43
- 浏览次数:
为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申报材料审核,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联系电话:83326636
附件:兴化市2024年11-12月份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表.docx
注: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屠宰企业收集点)4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处理中心)40元/头。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