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兴化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5-2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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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推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兴化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决定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提供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腐、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一)申报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粪肥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包含养殖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如需要,附件二)、参选人具有的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有机认证的提供有机认证(复印件盖章)。

2.能力证明材料。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服务的机械设备设施条件。具备实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全程作业服务的优先。

(1)粪肥处置能力: 2024年至今与养殖企业签订的畜禽粪污处置合同需乡镇兽医站确认;参选企业生产工艺现场照片及机械设备(照片)、场地等(复印件盖章)。

(2)施肥能力:应附施肥相关机械照片(复印件盖章)。

3. 承诺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活动,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并提供盖章的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三)。

4.畜禽粪污来源保证。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主要来源于本市),参与项目实施前,应与本市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协议。

5.粪肥施用服务面积保证。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参与项目实施前,应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6.质量承诺。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未充分腐熟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保证严格按国家标准(GB/T 25246-202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堆腐生产,腐熟粪肥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NY/T 525)《有机肥料》要求。

(三)遴选原则

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原则,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主体。同一辖区内有两家遴选企业的,参选单位2023年-2024年度产品在市级或以上抽检有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参加本次遴选的资格。其他辖区内有2023年-2024年度产品在市级或以上抽检有不合格的企业,按省苏农便〔2023〕153号文规定,产品须经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还田。

二、公开遴选提供沼液运输施用到田、配送到点作业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一)申报条件

本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沼液施用到田、配送到点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不包括养殖企业)。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如需要,附件二)。

2.能力证明材料。应具备与申请事项相适应的收集、配送、施用到田全程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并提供2024年至今签订的沼液处置合同、运输施肥设备证明(照片)等复印件(盖章)。

3.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活动。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应签订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三)。

4.能主动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沼液施用到田、配送到点服务等装备的投入。

5.来源保证。能够主动与沼液生产企业对接,保证沼液来源(沼液主要来源于本市),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本市范围内沼液生产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6.面积保证。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沼液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种植主体签订沼液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7.质量保证。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沼液中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NY/T525)《有机肥料》要求,承诺因沼液不科学合理施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遴选程序

1.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遴选活动,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址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2.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坚持自主申报、审核确定、网上公示的程序。首先由相关对象对照申报条件出具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现场审核,择优确定。遴选结果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7:00止。请有意向的相关主体提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兴化市红星中路28号)耕地质量保护站,逾期不予受理。

遴选单位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3775777936。



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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