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2025年度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7-0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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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垛镇、千垛镇、安丰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0)文件精神,你镇上报的《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审批报告》已收悉,经会商市财政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是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项目。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资料。
二、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衔接资金使用各环节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四、严格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认真对照批复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
以上批复,望遵照执行。
兴化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