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05-09 16:15
- 浏览次数:
兴化市向硕服饰贸易商行(经营者:段向硕)、兴化市湘晨贸易商行(经营者:唐湘城)、兴化市瑶飞飞食品店(经营者:闫飞耀)、兴化市晋佳贸易商行(经营者:廖晋佳)、兴化市锦幸贸易商行(经营者:廖晋佳):
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案件现已办结。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兴数据撤字〔2025〕9号、10号、11号、12号、13号).pdf
兴化市数据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