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
- 发布日期:2025-06-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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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兴化市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持有的油菜籽进行公开出售。
一、项目概况
1.出售标的:油菜籽“宁杂1818”约50000斤,“浙油703”约50000斤,合计约100000斤。
2.出售方式:现场公开竞价(按照竞标人现场签到顺序进行竞价),通过竞标方式(报价最高者)确定成交人,报价不得低于出售底价,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涨幅数额须是0.1元/斤的整倍数,否则报价无效。
3.出售底价:人民币贰元柒角整/斤(¥2.70元/斤)
4.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 日内全部收购并清运出场。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竞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竞标保证金:
1.按规定在竞标会议前交纳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按规定缴纳者不得参加竞标会议)。收款单位: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金桥支行,账号:3212810481010000059865
2. 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四、成交:
1.成交人在确定成交三日内按竞标成交价打入出售人账户(收款单位: 兴化市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省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武支行;账号:3212810751010000206587 )。凭缴款凭证、成交通知书签订出售协议,协议签订后3 日完成收购并清理出场,同时结算最终总价款,多退少补,按实际收购数量结算。
2.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售方有权不予退还成交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五、公告时间:
1.时间:2025年6月9 日至2025年6月11 日;(8:30-11:30;14:30-17:30)公告发布期满后如未有报名者,则本次公告终结。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1601室
3.联系人:陈女士 13961069761
六、竞标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6月12 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 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1601室
七、出售人信息:
名 称:兴化市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千垛镇东旺村
联系方式:瞿先生 15195259563
八、代理机构:
名 称: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961069761
九、报名所提供材料:
1.竞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