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的通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5-1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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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授权,我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我市4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依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协议主要内容通告如下:

一、经营主体

依法取得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经营主体分别为兴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泰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兴化东方燃气有限公司、昆仑燃气(兴化)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兴化中油金路燃气有限公司)。

二、经营区域

各管道燃气经营主体经营区域如下:

兴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原昭阳、原临城镇、竹泓镇、原垛田镇、原城东镇、原西郊镇、大垛镇行政区域,经营期限至2032年2月21日止。

泰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原戴南镇、原张郭镇、荻垛镇、原茅山镇、陈堡镇、周庄镇、沈伦镇行政区域,经营期限至2036年7月31日止。

兴化东方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安丰镇、新垛镇、合陈镇、戴窑镇、大营镇、昌荣镇、永丰镇、原下圩镇、陶庄镇、原老圩乡行政区域,经营期限至2045年12月3日止。

兴化中油金路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原沙沟镇、原周奋乡、原李中镇、原缸顾乡、中堡镇、大邹镇、钓鱼镇、海南镇、林湖乡、原西鲍乡行政区域,经营期限至2044年8月17日止。

三、经营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范围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采购、储存、生产、运输和加工管道燃气,并以管道形式输配、供应和销售(包括分销)管道燃气。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权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各类管道燃气用户销售管道燃气;

2.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道燃气设施;

3.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兴化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价格进行收费;

4.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抢修服务等。

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等非管道燃气业务和电厂用气业务不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

四、经营期限

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特此通告。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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