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数据局听证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03-0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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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向硕服饰贸易商行(经营者:段向硕)、兴化市湘晨贸易商行(经营者:唐湘城)、兴化市瑶飞飞食品店(经营者:闫飞耀)、兴化市长敬贸易商行(经营者:张尽排)、兴化市晋佳贸易商行(经营者:廖晋佳)、兴化市锦幸贸易商行(经营者:廖晋佳):
经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发现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经调查,本机关拟决定撤销你单位的设立登记。因该决定直接关系到你单位的重大利益,依照《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注:在公告期间,与上述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也可到本局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 系 人:倪凤友、丁伟
联系电话:0523-83388201
联系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
兴化市数据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