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2-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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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化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兴化社会福利院对部分国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位置:福利院北侧
2、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注:1.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3. 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年租金参考价:伍仟壹佰元整(大写),另中标人还需缴纳水电等押金伍佰元整;
4、租金的缴纳方法:租金按年度缴纳、租期3年;
5、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且原承租户的腾空让房矛盾由出租方负责。
6、房屋租赁用途:禁止且不限于以下项目:经营明火作业或噪声超标的经营项目,餐饮或有碍观瞻的花圈寿衣店,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卜卦、测字、算命及摄影店和其他不利于对老人生活有影响的经营项目。承租方最终租赁用途,需经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7、保证金:报名竞标人须在报名时一并向我院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8、中标后三天内未与我单位(兴化社会福利院)签订合同且缴纳第一年租金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有权没收竞标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9、物业、水电等各项费用自理。
10、其它事项见合同要求或双方另行议定。
二、竞租人资格
竞租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竞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相应承租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
竞租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竞租须知
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竞租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标的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竞租人一次性投标报价。只有当投标价等于或高于出租方事先设定的标底时,本次竞租才能生效,否则竞租无效;当有多人投标价超过标底价时,投标价最高者中标;两人(或以上)投标值相同(均超过标底价)时,原承租方中标,无原承租方的,报名在先者中标。
投标报价是以每个标的的年租金标底价为基准。投标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涨幅数额须是整数,否则报价无效!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年租金标底价,若投标报价低于年租金标底价的,视为恶意投标,并没收全部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九顷北路18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814497671
五、竞租时间和地点
竞租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竞租地点:九顷北路18号(兴化社会福利院)
兴化社会福利院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