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第四批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6-0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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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体制机制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弘扬。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地传承人自愿申报、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初步确定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28名传承人入选第四批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第四批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6天。

意见受理单位: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非遗保护科

通讯地址:兴化市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三阳巷8号

邮政编码:225700

联系电话:13092283222

电子邮箱:554853496@qq.com

附件:第四批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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