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11-0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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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调整兴化市城区2025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民政和住建部门综合认定,朱小勇和张来娣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高玉洁和徐偕桂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凡认为以上个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与保障条件不符或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83239972、83239973

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序号

所属社区

申请人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海池

申请人

朱小勇

321xxxxxxxxxxx0331

公租房

女儿

朱逸凡

321xxxxxxxxxxx0382

2

五岳

申请人

张来娣

321xxxxxxxxxxx3744

公租房

3

新义

申请人

高玉洁

321xxxxxxxxxxx0181

经适房

儿子

崔哲明

321xxxxxxxxxxx0175

4

长安

申请人

徐偕桂

321xxxxxxxxxxx0044

经适房

儿子

邹钧安

321xxxxxxxxxxx0012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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