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民政局关于部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8-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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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兴化市家居建材装饰行业协会等9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兴化市民政局拟对以上社会组织给予拟撤销登记的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9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以上9家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部门:兴化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地址:兴化市昭阳街道楚水路35号
联系电话:0523-80516500
特此公告。
兴化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