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拟同意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兴化市博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7-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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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苏文旅规〔2023〕4号)、《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拟同意设立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

机构名称:兴化市博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兴化市戴南镇戴泽路东侧1号新华书店二楼

培训场所面积:960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夏金凤

行政负责人:高馨

培训项目:舞蹈、美术、音乐、朗诵、主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2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兴化市乌巾荡风景区南大门西侧

联系电话:0523-83242987

电子邮箱:xhswljsjk@163.com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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