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6-29 09:38
- 浏览次数:
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培养政策
《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
二、 培养对象
兴化市户籍、本人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
三、 优惠待遇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四、 招生计划、专业及培养院校
经省有关部门批准,2026年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共20名。具体招生计划、专业及培养院校如下:
学制 | 五年制本科 | |
学校 | 苏州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专业 | 临床医学 | 中医学 |
人数 | 14 | 6 |
县(市、区) | 招生和进编安排 | 小计 | |
五年制本科 | |||
临床医学 | 中医学 | ||
兴化市 | 14 | 6 | 20 |
其中:进事业编制 | 12 | 4 | 16 |
五、 招生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部门全程负责,具体录取政策可咨询省或我市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不参与录取工作)
本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未完成,可在本科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录取时间计划7月上旬开始。
六、 签订就业协议
被录取的定向医学生需要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与市卫健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时,需向院校提供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培养院校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 毕业后工作安排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安排到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业。
1、可参加我市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考取后,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未能通过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进编的医学生,由市卫健委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
3、定向生就业安排前,如果遇到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八、 服务期限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在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按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范化培训时间不纳入服务年限。
九、 违约处理
定向医学生出现违约情形,须退还相应的教育费用和培养培训费用,并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4倍的违约金。
联系电话:0523-83235294(市卫健委人事科)。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